close
我的背拉傷了,在挑戰連續一星期天天騎單車上下班的最釦一天上班停好車之後,坐在辦公桌前忽然覺得不太妙,一切就這麼莫名的發生了。
平常一個人騎單車的時候,我信奉硬派騎車風格,能抽車時絕不會像是騎淑女車,並且盡力讓騎單車與機車之間的時間差距縮短。即使每次下班前我總是對自己說下班就慢慢騎吧,但是總是不由自主加快速度,好享受破風下風壓吹過臉龐、頭髮、衣服間的快感。多虧背拉傷讓我能實現長久以來的心願,起步屁股不准離開座椅,看到綠燈當成紅燈減速,時速快到30公里腦中會自動響起公車超速的警示聲,並且絕對不去超那些像是在遊行的慢速機車。但是硬朗的車架回饋似乎在說它擁有靈活的操縱性,鎖到最緊的前叉總是鼓吹我起身抽車吧,銳利的碟煞隨時具備高速急停的能力,我的血液告訴我踏板迴轉數低於90rpm就不是男人。這一趟路程比往常多停了3、4個紅燈,多了些時間想稿子該怎麼寫、該怎麼修改。
總是在不想看到什麼東西的時後、偏偏就會一直看到什麼東西,今天回程路上總共看見三台Brompton。如果真的騎了一台M type把手、6速內變速、16吋輪徑的英式風格小摺,我真的就會放慢速度了嘛?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